加强问题治理提升研学体验

2019-08-07 11:27:37 中国教育报 编辑: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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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是游学最火热的时期。近年来,得益于文旅融合、素质教育热、政策支持等有利因素,研学旅行发展势头迅猛,但市场鱼龙混杂,仍存在缺乏安全保障、游而不学、收费不合理等问题。今年暑假以来,就陆续出现集体食物中毒、高速拦车穷游、行程临时变更孩子被带到游泳馆玩一天等情况……

对于研学旅行中出现的问题,不能情绪化地将其笼统地称为“研学乱象”,而需要理性分析究竟属于什么问题,学校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否则,盲目地指责“研学乱象”,只会令刚起步的研学活动,又面临“叫停危机”,这并不利于研学活动的健康开展。

“游而不学”,借研学乱收费,找没有合法资质的机构承担研学活动的组织,这些毫无疑问属于“研学乱象”,没有保障研学的质量,把学生作为牟利的对象。对于这类乱象,是需要教育部门依法进行监管,并追究校方负责人的责任的。

学校在购买第三方机构——游学机构服务时,必须考察机构的资质,严格约定服务内容,游学机构不能随意更改行程,更不能以次充好。除学校组织的研学旅行外,学生自己参加的游学活动,也经常遭遇机构虚假承诺、变更行程的问题。这也需要加强治理。

有一些人认为,研学旅行就应该全部由学校操办,全权负责,其中不能有任何商业行为。学校是研学旅行的首要负责人,整体研学旅行的设计、实施,都要由学校主导,这是对的。但是,要让所有环节,都由学校来组织、实施,则是不现实的。学生外出要使用车辆,要乘坐飞机,要住宾馆,要吃饭,要联系研学基地(机构),这些是可以而且有的必须购买第三方服务的,关键在于,购买第三方服务,要由学生、家长共同参与,做到公开、透明,方案科学、价格合理。

事实上,由于安全责任很大,很多学校并不愿意组织研学旅行活动,这需要明确界定校方的责任,比较适当的办法是,政府教育部门、学校、家长、委托机构签署协议,明确各自在学生研学旅行中的责任、权利,在发生问题后,根据问题的性质,依据协议追究责任。如果是委托第三方没有按协议履行责任,就要追究第三方责任,并把第三方机构列入黑名单,今后不再购买其服务。

目前,我国也确实存在有的学校不认真对待研学旅行的问题,仅把这作为简单的外出旅行,没有认真设计研学的内容,同时,也存在借研学旅行赚学生的钱的问题,这是和推进研学旅行的初衷背离的。属于“研学乱象”。从教学角度看,组织研学旅行,学校不但不应该想着从学生身上赚钱,还必须投入经费,让学生花更少的钱,得到更好的研学体验。因此,应要求学校公布所有研学旅行的收支情况,并严格按研学旅行的设计,落实研学旅行。

对于学校开展的研学旅行,也需要教育部门加以指导。总体看来,目前研学旅行还在探索之中,由于资源不足,有的学校难以找到合适的研学旅行项目。针对这种情况,教育部门应该给学校联系、开发一批研学旅行基地,推荐研学旅行的项目,并建立研学旅行第三方服务机构白名单(审核机构的资质和提供研学旅行服务的情况),由学校在组织研学旅行时自主选择。

随着中高考改革的推进,我国初高中学生都将开展综合素质评价,而研学旅行经历会是综合素质评价写实记录的一部分,因此,需要高度重视研学旅行的质量。做好研学旅行,对增强学生对社会的了解,拓宽学生视野,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实践能力等都有很大的促进作用。不能让这一教育形式被功利和形式主义带偏了方向,更不能让“研学乱象”损害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并阻碍了研学旅行的健康发展。(熊丙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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