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强制报告让校园性骚扰无处遁形

来源:中国教育报 作者:刘勋 编辑:苏小莉 2018-08-08 10:44:22
时刻新闻
—分享—

  杭州市西湖区要求学校对校园性骚扰未成年人行为采取“强制报告”,即班主任、辅导员在接到学生当面或邮件报告后,需要在6小时内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24小时内报案,向检察机关备案,不得瞒报、漏报、迟报或私下调解。

  校园性骚扰对未成年人身心的伤害难以估量,可以说是阳光校园里最黑暗龌龊的现象,不为道德法律所容。校园性骚扰之所以黑暗,主要就是因为校园的相对封闭性,有些学校负责人思想保守、谈性色变,刻意规避这个敏感话题,不愿意宣传教育学生,也不会建立防范机制。缺乏性教育的未成年人学生面对性骚扰不知所措,感觉遭受这样的伤害难以启齿,也不知道该向谁倾诉合适,如果惧怕侵害人的威胁则更会噤若寒蝉、继续忍受。个别学校负责人坚持“家丑不可外扬”的思想,担心性骚扰事件的传播影响学校声誉,对于被学生家长反映的性骚扰信息坚持“盖盖子”的思想,甚至要求花钱了事,对于侵害人实行软处理甚至不处理,有些家长也会担心孩子的隐私问题,宁愿选择“盖盖子”。

  真正有效地杜绝校园性骚扰行为,就应该把校园性骚扰的盖子揭开,直面这个问题的现实性和危害性,不能心存幻想地认为所有人都品德高尚、遵纪守法,人性都有恶的一面,必须建立机制去约束人的恶念,对教师的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可以说,杭州关于校园性骚扰的处置制度就是勇敢地揭开了校园性骚扰的盖子,要求对校园性骚扰实行“强制报告”的制度,否决了“盖盖子”思想。强制报告制度有利于监督部门查出真相,倒逼学校认真开展防范性骚扰的宣传教育工作,形成了强有力的威慑,更能及时对受害者进行救济,最大限度地减轻伤害的后果。

  让学生了解什么是性骚扰,他们才不会对此难以启齿而是勇敢地报告家长或其他老师,不良教师才不会利用信息不对称胁迫受害学生。强制报告制度则让黑暗龌龊的行为晒在阳光之下无所遁形,家长、学校负责人必须抛弃“家丑不可外扬”的思想,任何姑息纵容都是对受害者的持续伤害,在严格保护受害者隐私的前提下,及时揭开校园性骚扰的盖子方是正途。

  (作者系法律工作者)

  《中国教育报》2018年08月08日第2版

来源:中国教育报

作者:刘勋

编辑:苏小莉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教育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