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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启动 随迁子女必须有学籍且读满两年

来源:湖南教育新闻网 作者:李薇薇 编辑:苏小莉 2014-10-24 10: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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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记者 李薇薇)10月23日,湖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15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口招生分为本科、高职专科两个层次,面向全省招生。

  2015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按专业门类分为19类,即师范类、种植类、养殖类、机电类、电子电工类、计算机应用类、建筑类、旅游类、医卫类、财会类、商贸类、文秘类、英语类、服装类、美术类、音乐类、服饰艺术与表演类、表演类、影视节目制作类。其中,服饰艺术与表演类、表演类、影视节目制作类从2016年起并到其他相关专业门类。考生需依据省教育考试院汇总公布的对口招生计划填报志愿,并只能在自己报考的专业门类中选择学校和专业。

  《通知》要求,报名考生除了必须有本省户籍,还必须是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普通中专(含中师)、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学制两年以上(含两年)的全日制应届、往届毕业生,并且身体健康。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报名参加对口招生考试,除具备本省户籍人员报名条件外,还须符合“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连续就读2年以上(含2年),并具有就读学校学籍”的条件。

  考试将采取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的形式,实行“3+X”科目设置方案,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和专业综合知识。语文、数学、英语各科试卷满分(原始分)120分,其中英 语听力成绩计入总分,英语听力测试内容、办法与普通高考相同。专业综合知识满分(原始分)390分,四科总分满分750分。考试内容以省教育厅《2014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考试基本要求和考试大纲》(湘教通〔2013〕474号)为准。报考英语类专业的考生须英语口试合格。

  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并获得一等奖者,可免试推荐到具有对口招生任务的本科院校的相应本科专业学习;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并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可免试推荐到具有对口招生任务的高等职业学校相应专科专业学习。

  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一、二、三等奖者,以及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一等奖者,可增加20分投档;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二、三等奖者,分别可增加15分、10分投档。

  《通知》还要求,招生学校应严格按类别录取,不能跨类调剂录取。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按层次分专业门类全省统一确定录取控制分数线。

来源:湖南教育新闻网

作者:李薇薇

编辑:苏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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